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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泡沫产生器用于补救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导板组则不适用,而应换成其他合适的缓冲装置(如降落槽、泡沫溜槽等)。
2.产生器的喷嘴不能被杂物堵塞。在安装泡沫产生器前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待确保管道中无杂物后再将泡沫产生器装好,然后进行泡沫系统调试。
3、为防止储罐内气体从产生器处外泄,在产生器壳体组出口端装有密封玻璃。密封玻璃一面有易碎划痕,有划痕面应朝出口方向安装。密封玻璃受到0.2MPa压力混合液冲击时将破碎。密封玻璃应在泡沫系统调试后再安装。每使用一次或其他原因造成密封玻璃损坏,应及时更换。
4、产生器也可用于向储罐防护堤内喷射泡沫扑救防护堤内流淌火灾。安装在防护堤使用时,应安装在能使泡沫流淌至燃烧液面的挡板上。
5、特殊情况下产生器的安装应本着不影响产生器性能为原则,如喷管组的可稍大但不要小,长可稍长不要短;导板组或其他缓冲装置只能有不能无。导板组该换成其他缓冲装置时,其与储罐壁连接方式,应按缓冲装置的结构具体确定,其要求应前面所述的原则。
6、为保证产生器的安全,应在产生器下设有支承架等。由于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储罐破裂或变形而使产生器及管道遭到损坏。为减轻损坏,应在产生器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能起缓冲作用的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措施。
六、使用与保养
1、应注意供给的混合物中无杂物,以免产生器堵塞。
2、应保证产生器的吸气孔畅通,不被杂物堵塞。
3、应经常检查产生器是否完好,发现损坏件应及时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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