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是环境保护中一项重要的检测手段,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其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对未知物质进行鉴别,最后确定其是否具备危险性。目前法律没有禁止规定,对于任何人或单位,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当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非所有机构或个人都能具备危险废物鉴别资质和技术能力,那么,危险废物应该如何进行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危险废物鉴别常用的标准有哪些?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3、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4、HJ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采样应该注意什么?
1、采样的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确保采集的样品具有充分代表性;
2、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的目的不同,比如环境污染检测、环境影响评价、事故调查和应急检测、法律调查和仲裁、特征鉴别和分类、科学研究等,其采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应依照相关标准进行;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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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的危险特性
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危险特性。
腐蚀性
腐蚀性是指金属与环境间的物理和化学相互作用,使金属性能发生变化,导致金属,环境及其构成系统功能会受到损伤的现象。
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效应,甚至引起死亡的危险特性。
浸出毒性
浸出毒性通常指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通过迁移转化,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危险特性。
易燃性
液体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矿山固废如果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的,其危险特性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属性判定;另一种情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氰化提金采选(该工艺早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含氰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